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条已废止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排水设施的使用、运营、维修及其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