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第三章 耕地质量建设第十九条有效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剥离可能遭到破坏的耕作层土壤,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将耕作层土壤恢复利用。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