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区河系公园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四条已废止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对影响城区河系公园景观、整体功能、周边环境和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实行严格控制。城区河系公园建设红线外控制带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没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书面征求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