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肉品管理,是指用于肉品生产经营的畜禽的购销、运输、存留、屠宰及其肉品的加工、仓储、运输、购销等生产经营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的管理。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