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民间艺人、工匠开展技艺的培训、传承、研究和交流等活动。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