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已废止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为不合格的市政工程的,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可以并处工程造价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