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七章 城市桥涵设施管理第四十五条已废止依附城市桥涵设施架设管线的,应当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文件向城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城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管线的管理单位对其架设的管线应当定期检查、养护维修。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