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养老机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2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