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四章 技术权益第四十九条有效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