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应当将文明行为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学员的文明习惯和文明风气。

各级普法机构应当将有关文明行为规范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工作范围。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