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八条已废止支持单位和个人开展文明行为的宣传活动,促进城市文明建设。鼓励宣传道德模范、文明市民等文明先进人物事迹和文明先进单位的经验。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