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第三十条已废止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进修经费由各级财政从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中拨付。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