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含建制镇)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