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以及当事人所在单位求助。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并依法处理。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以及当事人所在单位接到求助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救助、调解,不得拒绝、推诿。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