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制宣传教育,共同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