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二条已废止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土地调查、登记和统计,土地规划、保护、利用和监督,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交易、土地用途改变以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的处理等,均应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