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五十四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高速公路上上下乘客或者装卸货物的,由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