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修改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工商、环境保护、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