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其所属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相关具体工作。省人民政府公安、国土资源、财政、税务、价格、审计等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依照各自职责,做好高速公路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