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闻媒体广告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新闻媒体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