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闻媒体广告活动的新闻媒体单位、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对新闻媒体广告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机关均应遵守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