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学校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学校举办者应当依法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学校不得以保障安全为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