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献血条例/第二章 宣传与动员第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应当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献血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应当参与、推动献血工作。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