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效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提出年度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方案,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