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流域水资源的统一调度,组织流域内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水资源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年度水量调度方案,报管理委员会批准。水量调度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关键调度期逐月调控及全年监督的方式。年度水量调度方案的执行由管理委员会与流域内各市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