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二条已修改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的继续教育,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继续教育,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