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四章 转让方式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因拍卖标的物的保留价过高,致使公开拍卖未能成交的,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可以重新确定保留价。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