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四章 转让方式第三十条已废止产权转让招标程序结束,转让结果应当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