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建制镇、开发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