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人事任免事项的审议和决定第三十八条已废止人事任免案的提请机关,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七日前,将人事任免案报送常务委员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的人事任免案,必须附有任免人员的简历、主要表现和任免理由等书面材料。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