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旅游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旅游业发展和旅游环境改善等重要事项,协调跨区域、跨部门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