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赡养人必须对老年人履行赡养义务,在经济上供养老年人,保证老年人的正常生活需要。

对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必须履行护理、照料责任。赡养人护理确有困难而请人代为护理时,所需费用应当由赡养人承担。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老年人婚姻关系的变化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