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定点医疗机构不按入院标准接收参合患者,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范围内的患者的,由自治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取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