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第四章 基金的筹集、管理与医疗补助第十三条已废止参合人员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财政所代收,并按规定及时划入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特困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