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第二十条
回到全文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