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对自治县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