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定期发布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