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已废止市政设施发展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城市规划、市政设施、土地、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政设施建设规划,会同市计划、财政等部门制定市政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