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陆路口岸和特区管理线检查站物业管理规定第十条已修改口岸、检查站经营服务网点的设置,应当服从统一规划并报口岸行政部门审批。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