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已废止本条例实施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物,因使用年限、功能变化等因素,其能源消耗超过规定标准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适用本条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