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设工程档案齐全;

(二)建设工程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建设工程实际状况;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应当与建设工程实体相符,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四)建设工程档案已经按照有关规范整理立卷。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