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征用土地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九条已废止被征地单位与第三人对被征土地的使用存在合同关系并涉及补偿的,由被征地单位与第三人协商解决。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