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本条例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1999年9月28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