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血防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血吸虫病公益性专科医院和预防控制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植物检疫机构建设,保障必要的设备设施和人员、工作经费。
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植物检疫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血吸虫病的监测、筛查、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及处理、血防技术指导等血防工作。
血防区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家畜血吸虫病和植物携带钉螺的检疫,对感染血吸虫病的家畜实施药物治疗,对植物携带的钉螺予以杀灭。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