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有效当事人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