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尊重食用清真食品民族的风俗习惯,加强对本市清真食品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