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六章 注销登记第四十四条已废止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原因致使房屋权利终止的,权利人应当进行房屋权属注销登记。房屋所有权自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