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房屋权属管理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法律保护。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