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五章 他项权利登记和预告登记第三十七条已废止权利人以其依法取得的房屋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房屋权属证书、设定他项权利合同书、权利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