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听证会组织机构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和代表各种不同意见的陈述人大体相当的原则,公平、合理地确定听证陈述人。

在意见相同或者相近的报名者较多时,听证会组织机构可以要求其协商后派代表参加。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